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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安革命历史文献资料收集与整理》专项课题的招标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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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5/11/15 23:59
原文链接:https://www.jian.gov.cn/news-show-102568.html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基因传承的重要论述,加强对吉安革命历史文献进行系统性、抢救性整理与深度学术研究,激活红色资源的存史、资政、育人功能,推动全国红色基因传承先行区建设,助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安篇章,经研究,中共吉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吉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吉安革命历史文献资料收集与整理专项课题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吉安革命历史文献资料收集与整理
二、课题申报
1.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胜任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指导和研究职责,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课题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理论基础和相当的实际工作经验。
2.课题组必须依托课题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申请书》必须由课题组组长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科研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否则可以视情况不予立项。
3.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的投标。
三、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文献资料汇编。
2.研究期限:课题成果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立项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作撤项处理。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中共吉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个月,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处理。延期课题的成果通过鉴定验收后,结项等次原则上定为“合格”。
3.结项要求:课题采取专家评审鉴定结项。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所有公开发表理论文章均须标注“吉安革命历史文献资料收集与整理专项课题”字样。
四、课题经费
1.此次专项课题由中共吉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
2.经费管理参照《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赣社规字〔2022〕2号)执行,立项时拨付80%,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20%。
3.优秀课题视情况另行给予一定奖励。
4.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课题研究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五、材料报送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投标方可登陆吉安市人民政府网或关注“吉安史志档案”“吉安社会科学”微信公众号下载《吉安革命历史文献资料收集与整理专项课题投标申请书》(附件)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11月15日。
2.申请书一式五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吉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81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anshelian@163.com,并确保电子版申请书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联系人:王丽君,联系电话:0796-8936168。
3.中共吉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吉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组织专家对《投标申请书》进行立项评审。申报课题组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4.确定中标后,吉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印发《立项通知书》,立项课题负责人按照要求完成后续相关事宜。课题申报人须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接受课题全过程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成果。
附件:吉安市革命史文献资料收集与整理专项课题投标申请书.docx
中共吉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
吉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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