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5年度家庭教育中外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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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25/09/30 23:59
原文链接:https://ppe.ccipe.edu.cn/info/1004/3512.htm
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在家庭教育领域传播践行人文交流理念,增进国际交流合作,讲好中国家庭教育故事,推动中外民心相通与文明互鉴,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家庭教育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家庭教育中外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在中外人文交流和家庭教育相关政策指导下,通过国际交流与互鉴,推动家庭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讲好中国家庭教育故事,扩大中国家庭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助力我国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课题指南
(一)家庭教育政策、理念与实践的国际比较研究
采用“家庭教育+国别”的方式,通过多维度、跨文化的分析,深入探究各国家庭教育政策、理念和实践的特点、差异及内在规律,为我国家庭教育的发展提供借鉴与启示。
(二)中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比较与借鉴研究
对比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运行机制、服务内容与方式等方面的中外差异,提出完善我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议。
(三)家庭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现状及趋势的分析研究
探究各国在家庭教育领域的合作模式、交流途径、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为推动全球家庭教育协同发展提供思路,为我国开展家庭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供实践指导。
(四)家庭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探析
探究家庭教育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青少年发展的关联,评估相关活动对青少年发展的实际影响,为家庭教育领域青少年国际交流活动提供优化建议。
请课题申请人参照以上选题方向,自拟题目进行课题申报,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选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细化或微调。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独立组织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请人系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社会资源单位、教育机构等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四、课题研究周期及经费
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经费自筹。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填报
课题申请人填写《2025年度家庭教育中外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2025年度家庭教育中外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论证活页》(附件1、2,以下简称《申请书》《论证活页》)。
(二)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完成《申请书》《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完整扫描申报材料并按顺序整合为PDF文件,于9月30日(星期二)前与定稿Word文件一并发送到研究院邮箱jtjyzwrwjl@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单位名称+课题申请人+课题名称。
六、申报要求
课题申请人需要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请书》《论证活页》内容不得抄袭。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对课题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
七、课题立项
研究院收到课题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确定拟立项课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文中心与研究院共同发布立项课题名单。
八、课题结题
结题需递交1份研究报告,如有论文发表需规范注明课题来源、课题名称和课题号。人文中心和研究院有权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和应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燕东路双龙南里120号朝阳区职工大学(家庭教育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
研究院联系人:陈芬 联系电话:18500670029
人文中心联系人:岳恒、彭丽 联系电话:010-64497795
附件:
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
家庭教育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 (北京市朝阳区职工大学代章)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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